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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茅台酒厂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(茅台集团)近期再次向国家商标局递交了“茅香”文字商标的申请,标志着该公司对这一核心品牌的持续关注和保护。
根据商标局的最新数据,茅台集团此次申请的“茅香”商标为第33类(酒精饮料等),申请号为76657641,申请日期为今年1月29日。尽管茅台集团此前已经两次尝试申请该商标,但均未能成功,此次申请仍处于“等待实质审查”阶段。
值得注意的是,茅台集团并不是唯一觊觎“茅香”商标的玩家。目前,共有38个不同的申请主体在竞争这一商标,其中包括茅台集团自己的三次申请。这些申请均处于不同的审查阶段,显示出酒精饮料领域对于商标权益的激烈竞争。
此外,茅台集团在商标战略上的积极举措不止于此。去年,该公司与瑞幸咖啡跨界合作后,迅速申请了“茅小咖”商标,目前该商标正在审核中。同时,茅台集团还提交了“茅小椒”、“茅小辣”及“茅香辣”等商标的申请,旨在进一步拓展其品牌线并加强品牌保护。
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,茅台集团对“茅香”商标的持续追求不仅体现了其对核心品牌的重视,也显示了其在商标战略上的远见和决心。